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烤鸭吧教您识别连锁加盟骗局的有效方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现在烤鸭已是日益走进百姓家,那么烤鸭加盟也是如火如荼。那么自然就会有鱼龙混珠,真假难辨。可是大家都是小本经营,拿着多年的心血积攥下来的钱来做个小生意,总不能万一遇人不淑,万一被骗了那可是一辈子的积蓄都没有了啊。下面我就一些个人的观点来说说怎么选择加盟商。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 1、试着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下(百度和谷歌等等大家常用的搜索引擎)以“项目名称+骗子”两个字,如果没有发现投诉,基本上项目就可以相信,如果投诉多,就是骗子了,适用于任何项目,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。
  
    2、如果你要加盟的品牌在那个公司的所在地(就是你去考察的地方)没有两家以上的实体店,那它就是骗子!无论它如何解释你都不要相信!千万千万不要听说什么别的那个地方做得挺好的之类。
  
    3、骗子公司一般多采用,诱导式,用小猫钩鱼的方法引你上钩。比如,赠送小礼品,减少加盟费,返现金,返装修费等等计量。当这些情况出现时你就要小心了!因为这些的前提自然是你得先交钱。
  
    4、一定要看你准备加盟品牌的生产车间(或工厂),和他们的仓库!无论他们把厂址和库房说的多远,你都一定一定要去看看!可以这样核算一下:是被骗去几万元好呢,还是花几百块路费去看一下好呢?
  
    5、了解一下对品牌产品的宣传情况,如果品牌招商的广告满天飞,对品牌产品没有作推广。要多考虑一下了!因为凡是正规想做大的企业都是把产品的质量放在第一位的。
  
    6、还有一点,有严格的招商计划,还是来者不拒。这要谨慎了!而且还要弄清楚他们的区域规划和跟您承诺的是不是相符合。


  
  所以我们千万要睁大眼睛识破典型加盟陷阱,下面是一些小的常识:
  
    都说大树底下好乘凉,可当你看好连锁加盟的模式时,千万要擦亮眼睛。宏观地看,商务部在2004年12月31日出台了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》,自2005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2007年 2月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正式签署颁发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,并于5月1日起开始施行,特许经营企业将进入真正的以品牌经营为核心的发展时代。
  
    《条例》明确了特许人的资质条件。具体包括三个方面:
  
    第一,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,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;
    第二,要求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,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、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;
    第三,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,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。第三方面的条件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“两店一年”要求,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“硬件”来证明特许人的模式成熟或者相对成熟,可以作为特许的资源或条件,同时在一定范围以内起到示范作用,便于其他经营者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、经营模式、经营状况等。
  
    微观地看,加盟陷阱也有招可防。常见的加盟陷阱有:  

    (一)当场缴纳定金:很多加盟者只凭总部口头或书面说明就草率签约加盟,等到有纠纷时到总部一看,才发现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,根本没有连锁经营的能力和经验。越是来者不拒的加盟总部,越可能有问题。特许经营“牵一发而动全身”,一家店面出问题会牵连到所有店面。因此,正规的加盟总部为了要求维护品牌形象,对加盟者的资格审核极为严格,包括加盟资金门槛、履约担保、进货渠道等。如果盟主对加盟者不加考察,只需当场交了加盟金,立刻就可以加盟的话,你就要小心了。
  
    对策:亲自去总部、自营店考察,还可以要求总部提供现有加盟店的家数与地点信息,进行暗访,千万不要在没有调查研究之前就草率地缴纳加盟费或定金。
  
    (二)短期回收成本:有的连锁企业盟主承诺只需交几万元加盟费,就提供业务培训,并负责广告投放和店面装修。他们承诺,即使无任何从商经验的加盟者,凭借这个搭建好的“平台”,只需半年就能收回成本,并迅速盈利,每年可有数万元的纯利。但加盟商一旦加入该连锁体系之后,却发现投资成本远不止原先所说的金额,事前的承诺根本不到位,折腾两三年后仍不能收回成本。加盟项目都有一个投资回收的过程,一般来说至少要经营一年之后,才有盈利的可能,对于那些声称的利润多高、盈利多快的盟主,就要多一份怀疑了。
  
    对策:目前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注册企业已从审查制改成登记制,因此,盟主所称的回报率并没有接受过任何政府职能部门的考察,加盟者必须自己仔细判断,全面了解产品的真实成本、销售价格、平均日销量、日常支出、正常盈利等等,万不可听信总部的一方之辞。同时,也可以进少量的货试销,以此判断加盟后的盈利状况。
  
    (三)参观样板店:这是最常见也是最隐蔽的加盟陷阱。有的连锁总部做几个样板店,再通过前期包装、造势之后就开始圈钱,样板店包装得很诱人,可一旦钓到加盟者之后,却只顾收取加盟费、管理费,别的事就什么也不管了。
  
    对策:多考察几家加盟店的经营情况,不要只看总店推荐的加盟店,因为那很有可能就是盟主特意制造的“样板”,最好自己随机抽查几家加盟店。
  
    (四)完美的回收承诺:某些特许加盟授权方,承诺可以收购加盟方的产品,但他们会在合同上注明产品标准,这种标准又很模糊,加盟商生产出产品后,总部就以不符合要求等各种借口拒收,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。
  
    对策:合同是保障自己权益的关键,必须将所有与自己切实利益相关的条款落到细处,如果自己在这方面能力有限的话,请一名律师是非常必要的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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